【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會昨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明定12月1日起施行,7月16日三讀通過的刪除委員萬年延任條款,任期4年且僅能連任1次,不得再任。7月31日應卸任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因代理NCC主委,昨日通過法條經公告實施,即失去代理資格亦不得連任,應於11月最後1個工作日離開NCC。屆時NCC將只剩3名委員,運作恐將停擺。
政院:思考是否提後續方案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立法院超過半年沒有排案審議NCC人事案,行政院表示遺憾。NCC為獨立機關,運作攸關民眾權益,行政院會整體了解7月及昨天三讀修正條文的適用範圍及對象,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
立法院會上會期早已三讀通過刪除NCC組織法的延任規定,任期改為4年且僅能連任1次,不得再任。行政院卻以組織法第16條為法理依據,7月30日去函NCC,翁柏宗仍具有代理主委資格並代理之,形同變相阻擋落實上會期三讀通過的修正案。
為防堵行政院再鑽巧門,民眾黨立院黨團及國民黨立院黨團共提修正動議,於現行規定「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再增列今年7月16日通過的刪除萬年延任條款、昨日三讀通過的第16條修正案,自今年12月1日施行。在藍白聯手下,全案表決,三讀通過。
在野黨:歡迎排審人事案
由於翁柏宗失去連任資格,NCC委員人事案至少需重提1名人選。針對NCC委員人事案,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未見執政黨將NCC人事案排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議程,盼執政黨速排入,在野黨不排斥也歡迎排審。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NCC新任委員人事案尚未通過立法院審查,行政部門雖然有配套處理,但都不是長久之計,希望立委盡快行使人事同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