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斯棓(閱讀引路人)
10月12日我受邀對上百人演講,題目是:〈媒體不報,我來報;我一報完,媒體報〉。與會者大多為自媒體經營者,同台4位講者謝文憲、Lion、Vera、拐拐在不同平台,各有其驚人戰績。
我分享了1999年以來與各類媒體的互動經驗,以及自己開始經營自媒體的歷史。
1999年,立委曾振農暴力攻擊同仁賴勁麟,我忿忿不平,撰寫文章聲援賴勁麟,文成之後,欲刊登報紙廣告,開口跟家父借錢。
家父第一時間沒有拒絕我,只問我:「你去查一下,要多少錢?」
不查則已,一查,得知可能要上百萬,就黯然放棄此計。
急中生智,我將文章翻譯成英文版,投書《英文中國郵報》,竟獲刊登,編輯還幫我起了一個響亮的文章標題:〈Legislative louts〉(立法院粗人)。我行文只有一個目的:譴責暴力。
彼時我腦海裡浮現了一架投石器,我的作品,是那顆石頭,投石器當然是《英文中國郵報》,他選中我這顆石頭,我的作品因此被拋射、被看見,但這段拋射之所以能發生,操之在人,並非操之在我。我只能決定作品的誕生,無法決定作品能否被拋射。
2002年,我在《明日報》個人新聞台成立了自己的「投石器」,台名叫:「蕃薯枝葉代代傳」,7年累積515篇文章,泰半曾獲各大報刊登,我將文章見報後整理於此;未獲刊登者,也在此讓它們「兄弟團圓」。
2009年,開始寫臉書,過去《明日報》時代的受眾累積,並無法轉移到臉書,我仍得從一個讚開始累積起,最高紀錄單篇文章曾破萬讚,數千分享。
後來我喜歡藉著分享自己的捐贈收據,撰寫相關故事,鼓勵我的讀友們,根據自己的能力奉獻。
2010年,我成立臉書粉專,一開始的名字是:「部落客醫師楊斯棓」,後來改為:「楊斯棓醫師的咀嚼肌」。
3篇最具代表性的粉專文章為:
第一、我赴六龜國小演講,同時拎著一只大行李箱,邊演講邊有獎徵答,過程中把價值1萬5000元的書籍悉數送出,有陳冠學的《田園之秋》、鍾肇政的《望春風》、東方白的《浪淘沙》等書。
第二、〈高麗蔘,吃太多?〉我分享了曾為台灣首富林熊徵(1888.11.5─1946.11.27)的故事。
第三、2013年環島演講徵求場地的相關發文,花了1萬元的臉書廣告費,最後觸及25萬人,累積超過上千分享,促成200多場演講,包括台灣島、綠島、菊島、九龍半島跟紐約這個強人的金銀島。
我曾兩度為之作序的愛瑞克,他曾勸人把時間花在「多產出作品」,我引述之,並昭告天下,到目前為止,我個人最重要的「作品」,就是YouTube上搜尋「牛埔庒講義所專題講座:要有一個人」就可找到的2小時演講,當天現場聽眾超過500人,素負盛名的陳玲玉律師以及洪三雄董事長也全程參與,會後洪董傳訊勉勵「非常精采」,陳律師則稱「內容詳實且引人入勝,非常值得聆聽」。
洪三雄董事長第一本著作《烽火杜鵑城》轟動全台,知名仁醫陳永興的第一本著作《新生命》就是洪董的父親洪宗玉為其出版。
我問聽眾:「KOL跟網紅有什麼不同?」並解釋:我把網紅當作一個泛稱,我認為與會者每個人都是某種程度的網紅,但網紅裡面有一種是專蹭熱點,沒有個人特色,沒有任何價值主張者,如此網紅,人人可取而代之。KOL是Key Opinion Leader,直譯為「關鍵意見領袖」,每個領域都有其KOL。
然而,任何一個細分領域總有一個或少數幾個KOL,就是這個細分領域裡鑽研最深、一言九鼎者,有些人發文曾用「身為一個KOL」,那就真笑掉人大牙,KOL不能自封,KOL不需宣之於口,但大家都知道「就是他」!
我勉勵聽眾,若發現自己平常有在關注的領域,有什麼事情很重要,但媒體沒報,那就值得你去耕耘爬梳以產出作品,可能是文字、攝影、短影音、長影音,這個作品,必須有益社會,否則沒有意義。
如果你有自媒體,你就可以「拋射」這份作品,傳統媒體就有可能看見,進而「拋射」你的自媒體以及你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