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37名死囚認為《刑法》死刑規定違反平等權、生存權及比例原則而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明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攸關死刑存廢及待執行死刑犯能否重獲救濟。法界認為至少有3種判決結果,以「合憲性限縮解釋」可能性最高,即死刑規定合憲,但嚴格限縮適用的犯罪類型及要件。
台灣死刑存廢爭議數十年,過去大法官曾在釋字194號、263號、476號解釋均認為合憲,逾8成民意也反對廢除死刑,但至今已超過4年零判死、零執行。
死刑存廢釋憲案,憲法法庭明將宣判。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昨表示,超過8成以上的民意反對廢死,國民黨站在公平正義的立場,一定會非常清楚,現階段還沒有條件廢除死刑。人權團體公布民調指出,主張廢死者降為9.2%,仍有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死。
雖然多數現任大法官廢死立場鮮明,藍營仍呼籲大法官,不能背離人民情感太遠。國民黨立委表示,一旦大法官宣判死刑違憲,台灣多數民意不可能接受,因此他們也不可能讓主張廢死的大法官被提名人過關。
法界認為,若宣告死刑規定全部違憲並失效,憲法法庭除與民意對抗,也衝擊我國長年以來的刑罰制度,引發社會對立及衝突,更侵越立法權決定,逾越權力分立界線;若憲法法庭考量現況、順應時代潮流及人權價值作出合憲性限縮解釋,代表我國將邁入實質廢死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