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境部昨天召開「環澎一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及「環澎三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等,兩案專案小組第3次聯席初審會議,本案在風場開發對漁業開發區域的實質影響未有足夠說明下,以及當地捍衛漁場的反彈聲音下,本案經決議補正再審。
我國規畫2026~2035年,每年新增1.5GW邁向2050淨零碳排目標,「環澎一離岸風力發電計畫」及「環澎三離岸風力發電計畫」案,均依據能源署「第3階段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畫申請作業要點」及「風況優良區域」所提出的開發,計畫風場區域都在澎湖縣外海,風機規畫皆採單機發電量14萬~20萬瓦(MW), 總裝置容量分別不超過360萬與700萬瓦。
昨天審查時,逾10位澎湖鄉親到場發言。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指出,兩案開發範圍在澎湖北部海域的重要漁場,海事工程一旦下去便不可逆,對海洋資源與生態的衝擊同樣也是不可逆,站在海洋資源立場堅決反對開發。
本案在環評委員認為,澎湖的經濟結構以漁業為主,共有2萬多名漁民加上超過1000艘的漁船,但是相關權益並未在報告中呈現,海域的運用和畫分留給漁權的空間也不夠,要求開發單位應具體評估兩案風場開發對漁業開發區域的實質影響,以及在極端氣候情境加強營運期間風機抗天災能力及緊急應變措施等,本案決議補正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