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台中捷運去年5月10日遭興富發建案掉落的吊臂砸中車廂,釀1死15傷慘劇,台中地檢署偵查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許姓、呂姓操作工人,興富發、齊裕營造等公司因是法人,無刑法犯罪能力均獲不起訴。另,曾列他字案被告的葉姓女隨車員因有回報行控中心、試圖壓停車鈕,「該做的應變都做了」,檢方查無不法簽結。
台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說,台中捷運相關損失,已與興富發建設仲裁和解,對方賠償2.2億餘元。
此外,交通部昨預告修正《大眾捷運法》,民眾或車輛入侵捷運路線,及在軌道上放置或拋擲物品妨礙行車安全,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