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一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虐待死亡案,劉彩萱與胞妹劉若琳被依涉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嫌起訴;檢方調查,認定主責陳姓女社工未依規定訪視、業務登載不實,昨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並以陳女犯後態度惡劣,藏匿證據,干擾辦案,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北檢表示,負責剴剴的陳姓社工,本應按月查訪並視孩童情形增加訪視次數,確認孩童適應情況,但她未按月訪視 ,也未告知剴剴外婆,錯失另行安置剴剴的機會,導致剴剴被劉姓保母姊妹虐死,顯有過失。
檢警今年三月十二日搜索陳女住居所及兒福聯盟,訊後依涉嫌偽造文書及過失致死等罪嫌命陳女三十萬元交保。
「這對社福環境是一大打擊。」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說,從檢方起訴書可見,司法界對於社福體系運作根本不了解,甚至把社工與居家托育訪視人員搞混。盼法院審理過程,能增加具社福背景的專家證人。
沈曜逸表示,為了不讓事件再次發生,各界應理性看待、討論案件背後的系統性問題,盼社福體系與社會大眾能有更更公開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