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日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提出立法院行使職權有其界線、立法權有重大瑕疵應屬無效、國情報告規定牴觸國家權力分立原則、藐視國會罪相關規定牴觸權力分立法律明確性及比例原則等七大理由。
行政院預計今天院會處理釋憲案,據了解,行政院長卓榮泰擬透過「提示」方式送出釋憲案,不用院會「通過」,因此無須排入討論案或報告案、臨時動議。
四憲政機關接連聲請釋憲。十五名大法官中,司法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烱燉等七人十月底任滿,還有死刑、代理教師職前年資共二案待判,有無餘裕處理將是考驗。
司法院昨表示,憲法法庭收案後將依法定流程審慎處理。憲政機關聲請釋憲,憲法法庭須先檢視是否符合《憲法訴訟法》第四十三條「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規定,裁定暫時處分。
暫時處分效力為六個月,憲法法庭一旦裁准,約可在年底前後審結。但法界人士指出,本案具高度政治性,局勢是否能讓大法官「慢慢審」是問題;另外,賴清德總統不久後要提出七名大法官人選,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從國會表決現實面來看,大法官名單雖未出爐,但要國民黨、民眾黨買單恐不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