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囤房稅2.0即將於7月1日上路,地方稅務局提醒3大變動。首先,非自住住家從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其次,若共有房屋,持有者都要分別以1戶歸戶,第3,針對單一自住減稅,可留意適用資格。
囤房稅2.0改革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從原本「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調高法定稅率為2%至4.8%,且各地方政府都必須按納稅人全國總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方式課徵。
第2項重點,共有房屋全國戶數計算方式將按各共有人分別以1戶歸戶,代表每個共有人在計算全國歸戶時均要計算1戶;只有計算自住住家用房屋全國持有戶數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房屋才以1戶計算。
新制第3項重點,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實施全國單一自住減稅,針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從1.2%調降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