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拿下2004年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的《點燃生命之海》,描述男主角勒蒙,年輕時因意外摔斷了頸椎,造成頸部以下全部癱瘓,四肢無法動彈,但意識卻清晰明朗。勒蒙在床上躺了28個年頭,認定人生已無意義,希望可以安樂死,維持他最後的尊嚴。勒蒙跟法院爭取安樂死的舉動,引起大眾及家人兩極反應,衝突在生與死之間擺盪著,究竟該為活著的家人苟活、還是讓死亡捍衛摯愛親人的生命品質?
《點燃生命之海》讓我想起多年前美國發生的一件真實案件:臥病在床的植物人特麗,她的丈夫在太太昏迷多年後,跟法院申請安樂死,希望結束太太的痛苦。經過多年奔走,法院終於准許,而執行安樂死的方式,便是拔掉特麗身上的維生系統,讓她的身體慢慢失去生命機能。特麗的家人極力反對,他們抗議、上訴,卻依然未能拯救女兒的性命。13天後,特麗嚥下最後一口氣,離開人世。
如果,你是特麗的家人,你會怎麼做?
如果,你的伴侶或親友,因為事故成為植物人超過15年的時間,該怎麼辦?
如果,家中經濟已被龐大醫藥費用拖垮、如果,生活因無意識的親人牽絆而無法前進,該怎麼辦?誰殺了特麗?是冷酷無情的法律、是心力交瘁的丈夫?還是早在15年前,特麗就已經死了?她的生,是一副沒有靈魂的軀殼;或者,在最深沉的腦海中,還有一個活著的特麗在吶喊、呼吸著?
植物人無法幫自己爭取安樂死,可是,《點燃生命之海》的勒蒙可以。勒蒙雖然無法自由行動,但他還有意識、還能寫書、說笑,那麼,安樂死於他,是否等同謀殺?或者,自殺。我們或許譴責勒蒙自私、譴責他對生命的不重視、譴責他只關注自己的小小世界,卻忘了他的生可以帶給更多人活著的力量…然而,要一個痛苦的人,為其他人而活;或者,為了活下去,牽連全家人一起受罪,難道不自私?
《點燃生命之海》最讓人心痛的,不是一心求死的主角,而是他的家人和親友。忘不了他的家人們既想要成全勒蒙的願望,卻又萬分不捨的神情。忘不了他外表堅強的兄長,惱怒勒蒙的決定──而流下傷心的眼淚。更忘不了他年邁的父親在飯桌上說的話,他說:「只有一件事比白髮人送黑髮人更可悲,那就是兒子一心求死」。死亡的代價,不能靠計算機或是數字來衡量其分量;而無法行動者的苦痛,也非四肢健全的我們能夠理解。甘願放棄所有的人,承受著是怎麼樣的折磨?而面對視死如歸的孩子,那心痛,又是如何地沉重?導演Ale-jandro Amenabar沒有簡化衝突,他運用詩意、魔幻的鏡頭說故事,用憐憫寬容的態度,面對事件中的不同聲音。《點燃生命之海》或許沒法給觀眾一個確切的答案,卻讓我們經歷了一趟辯論生死的旅程。
《點燃生命之海》既沉重、也輕靈。沉重於議題的隱諱、道德的複雜與曖昧。然而,卻輕靈於純粹地生命謳歌,當勒蒙離家外出,一路上風光明媚,男孩與女孩牽手跑過山崗、小孩嬉鬧於村落、風力發電的白色大風扇立於湛藍天空下…,一幕幕如畫的影像,就是我們生活的世界。對我們而言,這樣的景色或許平凡;於行動不便者而言,卻是如此地不凡啊。
珍惜身邊擁有的平凡,該是觀此片者最深刻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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