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前總統川普被指干預2020年大選的刑事指控,是否如他所願獲起訴豁免權?聯邦最高法院2月28日決定受理此案,並為快速解決問題設定了方向,4月下旬聽取辯論,最遲可能在6月底作出裁決;儘管如此,外界仍質疑此案是否能在11月大選前完成審理。
川普是在2月12日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阻止聯邦上訴法院駁回他可獲豁免權的主張。美聯社報導,儘管最高法院定下6月底前作出裁決方向,時間上也比往常程序快得多,但仍讓人懷疑,即使大法官們到時裁定川普不具豁免權,但仍然阻止不了川普律師團隊試圖將有關開庭審理拖延到大選投票之後。
另美國紐約法院判川普詐欺,需罰款3.55億美元(約新台幣113.03億元),川普提出支付1億美元(約新台幣31.84億元)保證金的請求,但2月28日遭一名法官駁回。
法新社報導,川普踏進政壇前,在紐約以房地產開發商及商人身分建立公眾形象。若他正在進行的上訴遭駁回,他可能不得不出售或抵押房產作為擔保,以支付鉅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