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宜蘭李姓男子開車看見機車騎士摔倒,停車報警,騎士送醫不治,家屬認為他就是肇事者,提告纏訟至今十年,檢方仍以罪證不足,將李姓男子第八度不起訴處分。
家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對社會風氣卻造成負面影響,雖然孟子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但現今社會複雜,讓民眾在遇人急難之際,必須猶豫再三,甚至寧可圍觀,也不願意讓做好事成為禍從天降,民眾也相互告誡「救人前,一定要先保護自己」。
筆者在服役時,醫官教導CPR後,私下告誡義務役男:「雖然你懂CPR,不過,最好還是打電話給消防隊,交由專業人士處理。」這是醫官看到「好心卻被告」的經驗談。
日前筆者也聽到一位老師的兒子,因主動通報有路倒老人,被家屬提告,而遭警方移送法辦,至今仍在纏訟。
由於這類的事層出不窮,如果不忍心袖手旁觀,千萬不能只憑「憨膽」,雖然現代科技的「刑事鑑證」,能還給善心人清白,但含冤莫白的訴訟,會讓人心力交瘁,一定要做好保護自己的準備。
雖然家屬心情可體諒,但也應實事求是,因為罪證不足而提告,不僅會斲喪民眾做好事的動力,更會成為「做好事」的反面教材,若人性增加了不信任因子,多了幾分對人心的算計,社會焉不朝向負面加速傾斜?
吳邯(彰縣員林/業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