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境部昨天修正發布《光汙染管理指引》,新增國家公園、自然保育區及生態保育區等的路燈色溫建議不得高於3000K,各級道路則不高於3500K;另針對大型廣告看板的閃爍現象,建議「閃爍干擾指數」於商業區晚上6時至11時不得小於5,晚上11時之後則以靜態畫面顯示或關閉廣告看板,以保護生態及民眾生活品質。
環境部說,2020年3月19日頒布的《光汙染管理指引》,已訂定最大亮度、最大垂直照度光曝露建議值,並由各部會參考指引納入所轄規範據以管理,目前已有內政部與交通部將指引中的亮度與照度建議值,分別納入「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許可申請書」、「交通工程規範及施工說明書」相關規範。
環境部表示,本次《光汙染管理指引》並新增經濟部、農業部及教育部等相關部會,以擴大跨部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