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詐騙案不斷成最大民怨,政府雖成立打詐國家隊,但詐團仰賴的人頭戶卻日益增加,根據統計,過去5年自願賣帳戶的犯嫌人數,從每年1萬多人到去年成長到逾2萬7000人,今年更可能破3萬人,今年6月剛上路的《洗錢防制法》將單純賣帳戶都入罪,卻有案件仍獲判無罪,新法能否有效遏止國內氾濫的人頭帳戶問題,仍待檢驗。
近年因網路求職興盛,還有民眾透過出租、販賣銀行帳戶或手機門號賺外快,甚至因為愛情詐騙交付帳戶等情況,人頭帳戶及門號都淪為詐騙集團工具。
根據警方的統計,2018年查獲的自願性人頭帳戶犯嫌人數是1萬0227人,隨後逐年成長,2021年達1萬7982人,去年暴增至2萬7798人,今年1至11月,更已達2萬8807人。
法務部的統計顯示,2022年涉犯詐欺罪者則達16萬99人,其中「單純提供人頭帳戶」人數達7萬9596人(包含自願賣帳戶跟被騙帳戶)。
統計還發現,2017年至2021年間,涉犯詐欺案件者有年輕化趨勢,在電信詐欺恐嚇類別中的「單純提供人頭帳戶」平均年齡只有30.2歲。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許恒達指出,台灣很多詐騙問題都是源於金融帳戶過多,國內開設金融帳戶成本不高,人頭帳戶會有買賣,買賣後才會有詐欺,若要解決人頭帳戶,比較好的辦法是金融監理。
金管會表示,近年加強洗錢防制工作,一般人不太容易隨便開戶成功,開戶前銀行會嚴審,開戶後也會關注客戶帳戶使用是否有異常,並進一步追溯資金來源,銀行端對帳戶開設的管控已達一定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