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所產生之噪音問題,交通部26日配合環境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針對機車排氣管做出管制。圖/雲林縣環保局提供
【記者吳亭頤綜合報導】為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所產生之噪音問題,交通部26日配合環境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針對機車排氣管做出管制,使用未經認證排氣管最重可吊銷牌照,違者上路可罰900至1800元罰鍰,2025年1月1日上路。
交通部26日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第24條、第39條之1修正草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將機車排氣管設備列為檢驗項目,若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能對應該機車型式之排氣管。
另外,明年12月31日前申請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者,得免出具統一發票,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
交通部說明,為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依行政院指示改裝車噪音危害防制策略,配合環境部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制度,將更換非原型式機車排氣管納為公路監理機關應辦理變更登記項目,機車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之排氣管,並增訂緩衝期,以為過渡。
交通部公路局指出,目前監理單位針對排氣管檢驗項目僅包括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及高度、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等,此次配合環境部噪音管制,明年起環境部會向製造廠、業者公告經過認證的排氣管型號。
民眾若有改裝需求僅能安裝經認證型號,並到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若經員警取締為非法改裝,也須回監理單位進行臨時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