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雅文
日前看見家庭版一篇文章〈路上最美的風景〉,寫到與其等發生事故再來懊悔,不如平時開騎車就能換位思考,保障雙方的安全。想起朋友芍的經歷,特別有感。
芍的兒子A,在高中會考前某一日,騎著腳踏車通過無紅綠燈的斑馬線,一輛直行的轎車撞上A。從行車紀錄器上看,前方是綠燈行,因轎車的保險桿壞掉,車主告上法院,要A賠償七萬元的修理費用。芍跑了幾趟法院,但無效,判決仍舊成立。
以這次事故為例,轎車撞上腳踏車,不是轎車主須賠償;但若今天A是行人,行走於斑馬線上,車主是需要賠償的;即便車道上是綠燈,車子遇斑馬線都須減緩速度,停看聽。
芍說她和孩子從這件事上學到兩件事:其一、腳踏車不能騎在斑馬線上,因為斑馬線是給行人走的。若今日A是牽著腳踏車走在斑馬線上,就被視為行人,那麼則會判決車主敗訴。
其二、雖然芍有投保,但保險公司並不給付。原因是保險只涵蓋汽機車,並無腳踏車保險,所以腳踏車事故不予理賠。
芍心裡很嘔,但她上了法庭,看了行車紀錄器的錄影檔,才發現真是毫髮之差,再快幾秒孩子就要被捲進車輪底下,大傷甚至死生不知。感謝老天保佑,她的心境也隨之轉變,七萬元當作是花錢消災,學一個功課,人平安最重要。
這次事件也讓A驚嚇不已,會考成績一落千丈,無法考上理想的高中,他選擇就讀家附近的高中。但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呢?A因此每日可以睡飽飽,省去越區通勤的時間;也因為有實力、程度高,課業游刃有餘,師長看重關注,讓他很享受高中生活。
這一路上芍一家人相互守護與扶持,終究是走過來,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我記下朋友的分享,特別告訴青春期的三個女兒,腳踏車不可以騎在斑馬線上;若要行於斑馬線要牽車行走。也希望如〈路上最美的風景〉一文所寫的,大家將心比心,安全駕駛停看聽,不要搶快,溫柔守護彼此生命,安全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