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鐵路管理局昨天表示,7月1日起試辦寵物隨乘3個月,但僅限貓、狗和魚蝦類,禽鳥和毒蛇猛獸都不得帶上火車。隨乘寵物必須放置在一定尺寸的寵物箱或容器裡。
台鐵運務處處長楊正德指出,攜帶寵物的列車為各級對號列車,不限庫廂,但通勤車並不開放。寵物必須放在長40公分、寬30公分、高20公分的容器裡,包裝必須完固,不能讓糞便漏出。此外,寵物必須放在乘客座位下方的空間。
運務處指出,只要合乎規定尺寸的包裝,不限寵物;但若寵物未安置在規定尺寸的容器裡,貓在10公斤以內者,比照包裹運費處罰飼主79元;狗在30公斤以下者罰175元;貓狗若體重超過規定,加倍處罰。不過,楊正德表示,台鐵將以道德勸說為主,請旅客利用鐵路局快遞業務辦理託運,必要時才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