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防部今年5月修訂「國軍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在「迫切性建案」增列「國防部報經行政院核准,得以第一預備金支應已逾預算編列時程之新增迫切性建案」,意即不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國防部即可先建案採購特定軍備,並以第一預備金付頭期款項,事後立法院無反對空間,形同自訂軍購「先斬後奏」尚方寶劍條款。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此舉違反《預算法》,妥適性也有待商榷。
學者認為,軍方此舉可能會讓立法院無法掌握國防部新增「迫切性建案」的時間差。
學者指出,且國防部有此巧門後,日後說不定會出現國防部刻意拖延可能引起爭議的採購案建案時程,等拖過預算編列時程後,再用第一預備金暗度陳倉,迴避立法院與民意的監督。
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表示,第一預備金是遇到突發、緊急性的重大事故才會動用到,而軍備有國防預算,用第一預備金的名義去購買武器,是名不正言不順。
針對外界質疑,國防部表示,軍投迫切性建案,仍須完備建案程序、報請行政院核准及立法院備查後,始得動支預備金;國防部將於完備程序後,依預算法及行政院相關規定辦理。
此外國軍志願役部隊人數統計至今年6月止,為15萬5218人,人數2018年以來新低,立法院預算中心表示,恢復義務役並非解決作戰主力缺人之道,要求國防部妥謀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