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搶救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病人的黃金治療時間,健保署自112年10月1日起放寬血栓溶解劑「rt-PA藥品」及「急性缺血性腦中風處置費」給付條件,由原先限急性缺血性腦中風3小時內使用,延長至4.5小時內。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為搶救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病人的黃金治療時間,健保署自112年10月1日起放寬血栓溶解劑「rt-PA藥品」及「急性缺血性腦中風處置費」給付條件,由原先限急性缺血性腦中風3小時內使用,延長至4.5小時內,估年增1600人受惠,預算約6900萬點。
腦中風類型主要分為3種,包含缺血性中風(又稱腦梗塞、腦缺血)、出血性中風(又稱腦出血),及暫時性腦缺血發作。
其中缺血性中風是因腦血管病變造成血管狹窄,或因心臟等其他部位血管內血栓,進而形成腦血管栓塞,造成腦組織壞死和功能失調。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長劉林義表示,台灣腦中風學會經參考國際實證和臨床指引,為把握腦部再灌流的黃金時間,向健保署提出放寬給付規定。
健保署分別於今年8月、9月召開的藥物給付項目共同擬訂會議及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共同擬訂會議,修訂「rt-PA藥品」及「急性缺血性腦中風處置費」,由3小時內注射延長至4.5小時內注射,有效降低死亡率及失能程度,促進身體復原。
劉林義指出,中風後部分病人無法回到原有工作或需輪椅代步,嚴重者終生臥床需他人照護,造成病人與家屬極大的經濟負擔及照護壓力。
倘若在腦中風初期及早介入治療,可減少病人因失能造成的家庭壓力,並增進他們回歸社會的機會。
為搶救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病人的黃金治療時間,健保署自112年10月1日起放寬血栓溶解劑「rt-PA藥品」及「急性缺血性腦中風處置費」給付條件,估年增1600人受惠。圖為示意圖。圖/123R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