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勸募調查指出,近7成5民眾認為將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需要課稅不合理,聯勸呼籲政府修法。圖/葉冠妤
【本報台北訊】依遺產捐贈稅法條例,僅財團法人遺產捐贈不須課稅,社團法人卻被屏除在外。聯合勸募指出,曾有一名支持公益的單身長輩身故後指定將剩餘財產全數捐給聯勸,遺愛人間心願卻因法規被打了折扣,部分民眾更可能因此打消捐贈念頭。
為了解國人如何看待遺產捐贈,聯勸針對30歲以上民眾調查,近7成5民眾認為將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需要課稅不合理。聯勸呼籲政府修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也讓法規更能符合憲法平等原則。
聯勸指出,以上述單身長輩為例, 其身故後捐贈遺產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由於聯勸為社團法人,設算後須繳納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勸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6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而這樣的案例,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更多沒有浮上檯面的情況,是因無法節稅,就此打消遺產捐贈念頭。
聯勸理事長鄭信真說,調查顯示,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5%,換言之,聯勸可能因此流失四分之一遺贈人的善款。
聯勸秘書長朱紫碧說,現行的「遺產及贈與稅法」立法背景,與現今社會已大相逕庭,隨著高齡化、少子化趨勢,單身人口也愈來愈多,民眾對遺產捐贈的態度與方式也在演變,調查中,30.9%民眾欲捐贈個人遺產,其中有78%認為愛心可化為實際的祝福遺留人間、46.6%想持續支持特定慈善團體。
而無論是捐贈「繼承遺產」或「個人遺產」,捐贈原因皆以幫助他人為優先,特別的是,17.8%民眾因「沒有合適的繼承人」緣故進行捐贈,經交叉比對,未婚與其他婚姻狀況者,顯著高於已婚者的5.8倍,在少子化與單身人口比例飆漲的時代,「遺產捐贈」勢必有更多討論空間。
調查也發現,針對無意願捐贈者,若捐贈免課遺產稅,有34.4%提高捐贈意願,對於原本就有意願捐贈者,則會因為課徵遺產稅,24.9%改變意願不捐贈。
朱紫碧說,近年來,聯合勸募收到不少詢問遺產捐贈的來電,一聽到要先扣遺產稅,便打消捐贈念頭、掛掉電話。聯勸認為,遺產捐贈是一種「未來公益」的概念,每一份遺愛人間的心願,都能被完整且具體的實踐,呼籲相關單位應「審時度勢」,進行相關法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