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數位部掛牌即將滿1年,盤點過去1年,民眾說得出來的政績,莫過於點麵線平台、領6000系統,但打詐成效有限、媒體議價草案仍無下落、個資保護多頭馬車疑慮,都讓民眾對於數位部抱持不少疑問;數位部說自己是「MODA」(馬達),要推動台灣數位產業前進,但產業人士直言,經過了1年,數位部旗下僅有2個行政作用法,就算數位部再有多好的政策、創新想法,都無法落地執行,形同「雷聲大、雨點小」,對產業未來發展感到憂心。
產業人士直言,「數位部主要負責產業轉型,它希望各行各業都要上雲端、都要數位化,然後呢?大家都上雲之後,就可以自由奔放、不守秩序了嗎?」
從歐盟、英國、南韓、新加坡、日本都在界定「數位疆土」,訂定數位疆土的意義,在於為未來的數位經濟體建築數位長城,並公告全球數位平台,「要來本地發展可以,但要守規、合法」。
數位部目前只有《資通安全管理法》、《電子簽章法》等2個行政作用法,但也因為數位部沒有足夠的作用法,因此,在幾個重大議題上也很難快速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