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最高法院檢察署函請馬總統就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國務機要費案相關證卷解密,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昨天核示,決定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1條規定,同意最高法院檢察署使用相關資料。總統府並表示,經查總統府並沒有「南線專案」的相關檔案資料。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指出,最高法院檢察署函請馬總統對國務機要費案相關證卷解密一事,總統府同意最高檢使用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在2007年9月6日函轉台北地方法院,核列為絕對機密的文件與資料;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核定,同意最高檢在遵守保密規定下使用相關證卷。
至於最高檢來函中詢問是否有「南線專案」,總統府回覆指出,經查總統府於89年1月1日至97年5月19日間的現有檔案,案名與案由資料,及97年520前,陳水扁、呂秀蓮等卸任五長辦公所移交的1744件機密文件清單,都沒有「南線專案」的相關檔案。
此外,對於司法單位希望總統府配合對卸任總統陳水扁境管通知,府方雖然表示願意配合,但也坦承,實務上若陳水扁未向府方報備,總統府無從得知;有鑑於此,馬英九總統決定在自己卸任前,自行提報為境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