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開放受理「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內政部長林右昌提醒,申請期間即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止,新戶可於受理期間隨時透過線上或郵寄方式申請,最早可溯自申請日起開始補貼。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內政部今(3)日開放受理「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今年已針對去年碰到的問題,鬆綁相關限制,內政部長林右昌提醒,申請期間即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止,營建署會主動將舊戶資料直接帶入申請;新戶則可於受理期間隨時透過線上或郵寄方式申請,最早可溯自申請日起開始補貼。
租金補貼申請為更便民,以下整理6點,採隨到隨辦,民眾可就近到地方政府辦理及諮詢;舊戶直接帶入,111年度核定戶且於112年5月有租金補貼核撥紀錄者,系統會直接帶入,無須再提出申請;租賃契約免附房東身分證字號;年滿18歲以上的學生租屋族也適用,並將隔代教養、親友監護等家庭都納入考量,以及放寬承租房屋規定;放寬房屋適用範圍,民眾若無資料可提供,可以切結提出申請;依租房地點、家庭成員數及身分等,每戶每月補助2000元至8000元,另特定身分還有1.2至1.8倍的加碼。
加碼補貼 社青新婚弱勢戶
林右昌指出,從96年至110年「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最高照顧13萬戶租屋族,111年「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將所得標準從原先最低生活費2.5倍放寬為3倍,另對弱勢家庭、初入社會青年、新婚及育兒家庭皆有加碼補貼,擴大照顧戶數達27.8萬餘戶,今年除延續各項加碼補貼外,更提供簡政便民措施,預計受惠家庭將再創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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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政便民 放寬條件隨到隨辦
林右昌強調,今年同時採線上或郵寄申請方式外,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提出多項精進方式,包括隨到隨辦、舊戶直接帶入審查不用重新申請、租約缺少房東身分證字號也能申請、放寬承租房屋規定等,持續支持租屋民眾提高申請意願,也期盼擴大照顧更多租屋族。
貼心服務 諮詢專線歡迎多加利用
林右昌表示,租金補貼可以透過營建署「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線上申請或洽直轄市、縣市政府索取申請書,確實填寫資料並檢附租約、載有申請人戶名及帳號之帳戶影本,並於信封註明「申請300億元租金補貼」,郵寄至租屋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即可完成申請。民眾如欲進一步詢問申請相關資訊,也可於每周一至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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