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一名在四川地震重災區被活埋的工人劉德雲,自認撐不下去了,他決定做最後一件事,用筆在自己手腕上寫下「我欠王老大三千元」幾個字。希望救難人員挖出他的屍體,家人看到能替他還這筆債。
新華網二十一日報導,這名男子在被埋一百小時後幸運獲救,救難人員和家人發現他手上這幾個字,才知道他在最絕望時,仍然想到自己欠別人的債,不願帶著欠債離世。男子回憶說,當時在廢墟土石下寫了這句交待後,他安心了許多,沒想到自己還能生還。
地震發生已經過去一周時間,距離被埋人員生命極限的所謂「黃金七十二小時」愈來愈遠,但獲救奇蹟卻層出不窮。
二十日在四川彭州廢墟中,被活埋一百九十五個小時的六十五歲王有群獲救。她在地震時遇到山崩,頭部被寺院倒塌的橫樑擊中,整整昏迷一天。她醒來發現自己被埋在廢墟,靠雨水活八天才獲救。
綿陽市北川縣的四十六歲婦女,為了在倒塌的水泥板下生存,她用錐子刺自己的大腿,喝血堅持七十三個小時後獲救。她被救援隊員發現後,由於空間狹小無法救援,於是她說「我一定要看到兒子」,然後用鋸和刀鋸斷自己的腿爬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