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大學法人化 教育部仍面臨三大難關

曾博群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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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報告指出,過去嘗試推動公立大學法人化,賦予大學經營、人事、財務等自主性,但也代表現行適用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大學法、私立學校法,以及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涉及層面都需另訂規範。圖/unsplash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立法院今舉行教育文化委員會,由教育部針對提升公立大專校院治理效率,立委指出,過去教育部嘗試推動公校法人化,諸多如經費不足等議題才有望迎刃而解,但教育部也指出,過去研擬安排兩所大專校院試辦公校法人化,但仍面臨三大問題,最終終止試辦,而教育部已研擬財務彈性配套,營造開放的運作環境。

教育部報告指出,過去嘗試推動公立大學法人化,賦予大學經營、人事、財務等自主性,但也代表現行適用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大學法、私立學校法,以及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涉及層面都需另訂規範。

教育部指出,89年時曾研議將公立大學法人化納入大學法修正草案,擬具法人化專章,但即面臨人事、財物、績效等眾多條件需評估,加上需處理教職員工權益,以致94年審議大學法修正草案時,未將法人化專章列入審議。

近年國內大專校院多反應經費不足,立委張其祿表示,大學需有正面的外部性,大學要能自主且持續要有公共資源挹注,建議走上法人化。日本花了七年將東京大學等推向法人化,過去教育部也於成大嘗試推動但失敗,但唯有往法人化前進包括大學經費、大學自主等議題才有望迎刃而解。

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指出,103年成大和金門大學兩所試辦學校因面臨教職員須去公務員化、教師退撫、國有財產歸屬等問題,無法化解疑慮,因此未通過校務會議而終止試辦。

高教司科長賴冠瑋表示,若法人化教師就不會依循現行退撫制度,須另起新制,教職員是否接受有很大的疑慮。再者,現在公立大學都校地、建物等都受國家資源挹注,若轉移成私人,則法人可能再轉手他人,便超出了國家原本管制校產的初衷。

立委鄭正鈐也詢問,高教正面臨資源不足、競爭力衰退的困境,是否可能針對高等教育推出產業發展條例,讓學校參與企業發展、經營適度回饋學校,也相信公立大學若法人化,會更易執行。

劉孟奇回應,教育部在不涉及法人化前提下營造大學彈性運作,如104年推動校務基金設置條例,擴大自籌項目,且各校可針對自籌收入自訂收支管理規定,可不受預算法、會計法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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