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陳姓婦人認為3名兒童偷摘她的木瓜,逮到其中1名女童,用塑膠管把女童綁在電線桿上,路過民眾發現為女童鬆綁;警方據報逮捕陳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日前某天傍晚,1名男童、2名女童拿著竹竿在高雄市和平一路戳民宅庭子內的木瓜樹,被陳姓女屋主發現,年紀較大的男童和女童逃離,9歲的女童被攔下。
陳婦拿塑膠繩,像繫狗一樣綁住女童脖子,並用塑膠繩綑綁女童的雙手,並在附近的電桿下撿到黃色水管,將女童攔腰綁在電線桿上。
陳婦的舉動引來圍觀,黃姓市民認為陳婦不該綑綁女童,立即為她鬆綁,卻被陳婦辱罵。民眾報警處理,派出所員警到場時,女童的家人已趕到,並帶女童驗傷,發現女童的手和脖子都有紅腫,身上也有挫傷。
員警將陳婦和女童帶回偵訊,女童否認偷木瓜,說是已逃離現場的兩童偷的,她不知兩人是誰。
陳婦的鄰居表示,他看到3個小朋友在陳婦的庭園戳木瓜,曾勸告小朋友不要動別人的東西,後來看到陳婦出來處理,他就離開了。陳婦供稱,她並非故意綁女童,而是認為偷竊是不對的,目的是要家長出面處理。
消息傳來,引起高雄市社會局關切,指派社工員分別對受害女童及施暴婦人進行訪視調查,社工員調查後認為,該名婦人私自綑綁女童行徑,可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8條處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但仍將視該名婦女身心狀況再議。
社會局長許傳盛呼籲,兒童及少年是國家的資產,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規定任何人都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有身心虐待等不當行為,若有知悉兒童或少年遭受身心虐待,可隨時通報113專線,社會局將立即給予受害兒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