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早的台灣,尤其是鄉下地方,沒有像樣的正式樂團,只有民間自己組成的簡易樂隊,稱為「子弟班」。
子弟班通常都是由農民自己組成的,利用農閒時節,集合在一起練習吹吹打打。他們使用的樂器,有大鑼、小鑼、大鼓、小鼓、大鈸、小鈸等,通常樂團的指揮都是打大鼓的。平時集訓的成果,在廟會和節慶的場合就可以大顯身手。
子弟班裡的成員,都不是專業的音樂人,敲打起各種樂器時,默契方面自然不能有太高的要求,技巧上就更不用說了。而且這種子弟班,能敲打出來的大約只有三種調子,沒有太大的變化。
他們展示成果時,並不是為了要幫上台演唱的歌星配樂,所以沒要求精準的旋律和音調,只要能在遊行行列中發出聲音,製造熱鬧氣氛就行了。
子弟班樂團的裝備很簡陋,他們沒有車子可以運載樂器,因此大鼓要由專人揹著,大人覺得揹鼓是件丟臉的事,沒人願意幹這件事,小孩子無所謂,因此揹大鼓的工作大都是由小孩子來擔任,他們覺得很好玩,也很有趣。小孩子個子小,揹著鼓在前面走,鼓的位置比較矮,這種高度更適合讓後面打大鼓的人來敲打。
大鑼是銅製的,相當重,小孩揹不動,打大鑼的人,通常都將一根竹竿綁在後腰上,竿尾吊著大鑼,鑼的重量將竿尾向下拉,讓鑼正好垂到打鑼人的胸前,他一手拉著大鑼的繩子,讓鑼不會亂晃,一手拿槌,就可以很方便的打起鑼來。
自己村子裡有節慶或拜拜時,子弟班出動製造歡樂,別的村子有喜事時,他們也會趕過去湊熱鬧,幫忙敲敲打打。
為了出場時有看頭,子弟班平時勤於練習是必要的。但是練習時間大都在晚上,有人吃過晚飯就不想出門,因此不想去練習,子弟班上陣時,平時不肯練的人,因為不懂調子,不會敲打鑼鼓,只好自願揹大鼓,這時即使覺得丟臉也沒辦法了。
子弟班上陣時,敲敲打打樂趣無窮,敲錯了,打錯了,也無所謂,自己高興就好。劉興欽小時候就揹過大鼓,他還記得鼓槌敲得大鼓「咚!咚!咚!」地響,他的耳朵都快被震聾了,隨大鼓聲波傳來的陣陣顫動,麻透他全身,這種感覺真是令人終身難忘。
子弟班的叔叔伯伯們剛開始遊街時,敲打起來都按照鼓調有板有眼的,但是敲打的路途若太長,大家走累了,也敲累了,精神無法集中,就各自吹自己的調,亂敲亂打,雜亂一片,難聽死了。為此他寫下了這首打油詩:
子弟班組大家合
大鈸兩聲敲聲鑼
像似雜音不成調
曲名就叫三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