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全國高中以下約有三萬名長期代理教師,除了金門縣、嘉義市提供完整聘期,全國超過十個縣市的代理教師,因縣市預算,長期以來只能領十個月薪資,寒暑假形同無薪假、同工不同酬。近來多縣市宣布即日起跟進全年聘期,但聘僱一名代理教師每月成本約五萬元,仍有縣市「猶豫中」,呼籲中央應給予補助,避免排擠縣市教育預算。教育部表示,將先邀集全國二十二縣市及相關教育團體代表修法研商。
教育部將邀集相關代表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法研商會議。其中,教育部將修訂三條文,包含增訂代理教師聘期及聘約相關規範,並擴大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參與研習活動類別,增訂涉訟時法律協助。另因應完整聘期,增訂代理教師出勤請假規定。
有關代理教師聘期,教育部說明,為保障高中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工作權益,並兼顧學生受教權益、回應外界要求,以教育現場學期、學年度為基準,明確規定代理教師聘期為一學期者,聘期應自實際起聘日至當學期訖日、代理教師聘期為一學年者,初聘聘期應自實際起聘日至當學年訖日;再聘者,聘期應自學年起日至當學年訖日。
不過,仍有縣市未宣布跟進全年聘期。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呼籲,教育部及未跟進縣市應儘速修法、編列預算,保障代理教師權益,否則一國多制、同工不同酬的給薪制度,將會在各區產生師資磁吸現象。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認為,若無法立即適用,至少應自今年八月一日起落實全年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