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日宣布,高中以下含市立國中、國小、幼兒園及特教班,即日起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教育局預估每年將增加2億2千萬元支出。圖/台中市教育局提供
【本報台中訊】各地代理教師若未兼行政職,多半只能領10個月薪水,桃園市2月10日率六都之先,推動全年聘期制,讓代理教師領12個月薪水。台中市政府今日宣布,高中以下含市立國中、國小、幼兒園及特教班,即日起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教育局預估每年將增加2億2千萬元支出。
台中市政府表示,台中市高中早已實施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制,考量學子受教權年度完整性、教學延續性、穩定師資,讓教師能專注教學工作,市立國中、國小、幼兒園及特教班的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即日起實施,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聘期延至7月31日,以銜接112學年度完整聘期。
經台中市教育局統計,台中市國中小代理教師2310人、公幼及特教班代理教師128人,共2438人適用完整全年聘期,教育局每年將增加約2億2千萬元支出。
台中市政府指出,各縣市財政能力不同,導致部分縣市可能實施困難,造成代理教師聘期一國多制,呼籲教育部2月20日召開的會議應有具體結論,並盡快完成相關程序,一致化全國代理教師聘期標準,並給予地方政府公平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