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布元旦起取消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的排富規定,取消排富條款,嘉縣轄領取育兒津貼幼兒共4700多人。圖/嘉縣府提供
【本報嘉義訊】行政院公布元旦起取消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的排富規定,嘉義縣府社會局長張翠瑤說,取消排富條款,縣轄領取育兒津貼幼兒共4700多人,提醒育有2歲以下幼兒家庭,先前若曾申請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被核定不予補助家庭,請務必向幼兒戶籍地村里辦公所或各鄉(鎮、市)公所重新提出育兒津貼申請。
張翠瑤說,中央考量到以所得稅來排富,可能對部分家庭不公平,中央去年10月27日通過調整政策,讓所有家中育有2歲以下幼兒家庭均能享有育兒福利,元旦生效。在推行「0至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下,為提供家長育兒支持,去年8月起育兒津貼加碼每月由3500元起調整為至少補助5000元起(第2名子女補助6000元,第3名以上子女7000元)。
圖/嘉縣府提供
托育補助也同步加碼為每月補助至少7000元起,調整為至少補助8500元起(第2名子女補助9500元、第3名子女補助1萬500元),今年再加碼,擴大所有育有未滿2歲幼兒家庭均能享有此項津貼。
張翠瑤表示,家中3歲以下幼兒由「公共化」或「準公共」收托照顧,請向送托機構或嘉縣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托育補助申請,以免影響自己權益;申請補助如有相關問題詢問,可洽各鄉鎮市公所,或電洽詢社會局(05)3620900轉5115、5117及5121兒少福利及保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