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條例草案 交黨團協商 |2022.12.30 語音朗讀 65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多數條文都未取得共識而被保留,但召委賴瑞隆表示,昨天是本會期經委會最後一天會議,讓保留條文先出委員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此次修法涉及到光電、離岸風電、地熱及生質能等各類型能源,共有二十二條進入審查。最具爭議的是第十二條之一,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前一篇文章 2023年致護法朋友們的一封信 下一篇文章 2005後申請替代役 須符家庭、宗教因素 熱門新聞 01【詩】五月2026.05.0102台南.佳里 蕭壠香火溯根源 紅磚古厝映流年2026.04.2703久坐看電視易失智 閱讀談話活化大腦2026.04.2804【人間行者心】日常即是佛法2026.04.2605【看人間】縮小自己 是與朋友相處的祕訣2026.04.2806台灣佛教總會理事長交接 佛光山祝賀2026.04.2707好萊塢剩食 化弱勢救命餐2026.04.2608追思緬懷星雲大師 大馬佛青獻唱佛曲2026.04.2909【植感生活】 雀榕粉紅果 河濱鳥宴開席2026.04.2610印度音樂公車 填補貧童教育2026.04.28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首度視察馬祖 卓揆:居民安全優先台電80周年 總統指示強化電網韌性宜蘭三星農地重劃 完善農業區新北藍白整合 李四川勝出游盈隆就職 誓打造公正客觀中選會台61南延高雄拍板 安平港2路線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