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條例草案 交黨團協商 |2022.12.30 語音朗讀 58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多數條文都未取得共識而被保留,但召委賴瑞隆表示,昨天是本會期經委會最後一天會議,讓保留條文先出委員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此次修法涉及到光電、離岸風電、地熱及生質能等各類型能源,共有二十二條進入審查。最具爭議的是第十二條之一,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前一篇文章 2023年致護法朋友們的一封信 下一篇文章 2005後申請替代役 須符家庭、宗教因素 熱門新聞 01離線俱樂部 回歸真實人生 2025.06.1502【斗室有燈】千鈞一髮的瞬間2025.06.1303拉拉山 拚暗空公園認證2025.06.1304【佛教管理學①】《十善業道經》的管理法 ②2025.06.1505矛盾對決 國王、海神爭TPBL首冠2025.06.1306【看人間】你是「好心做壞事」的大人,還是成熟的大人?2025.06.1707黑熊出沒中 人熊如何和平共處 2025.06.1508智利佛光山贈書 科爾陶科理工學院珍藏2025.06.1609印度東北佛教文化節 佛光山與會2025.06.1410瑞典多元宗教對話 佛光人分享行佛理念2025.06.13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海鯤艦首次海測 邁向新里程碑陸軍官校 101周年校慶海峽論壇 馬英九籲兩岸交流海鯤號航行測試35噸級巡防艇 成軍水湳轉運中心 工程超前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