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條例草案 交黨團協商 |2022.12.30 語音朗讀 617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多數條文都未取得共識而被保留,但召委賴瑞隆表示,昨天是本會期經委會最後一天會議,讓保留條文先出委員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此次修法涉及到光電、離岸風電、地熱及生質能等各類型能源,共有二十二條進入審查。最具爭議的是第十二條之一,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前一篇文章 2023年致護法朋友們的一封信 下一篇文章 2005後申請替代役 須符家庭、宗教因素 熱門新聞 01桌球年終賽激戰 林昀儒力爭晉4強2025.12.1202【研朱札記】 臺灣第一本訪碑專著 《北臺灣之古碑》與石坂文庫2025.12.1103傳燈60.百年仰望紀念郵票 明年3月發行2025.12.0904泰國合艾水災 佛光山送暖助復原2025.12.1105【人間行路】迷路的異鄉人 2025.12.0906佛光山人間大學新馬分校 結業展示所學2025.12.1007洗衣公車 助街友找回自信2025.12.0908光明大學宿霧藝術學院 三好音樂劇放光采2025.12.1109多倫多佛光山 佛光人行佛精進獲獎2025.12.1110冰雪夜綻佛光 西來寺響應哈崗親子嘉年華2025.12.0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澎湖大行軍賴邀3院長談國政 韓不出席中油、聯華林德合作 2座加氫站啟用中研院宜蘭開鑽 發現高潛能地熱IEEE全球通訊大會 鴻海秀6G低軌衛星馬防部逾60士官兵 涉賣帳號、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