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條例草案 交黨團協商 |2022.12.30 語音朗讀 64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多數條文都未取得共識而被保留,但召委賴瑞隆表示,昨天是本會期經委會最後一天會議,讓保留條文先出委員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此次修法涉及到光電、離岸風電、地熱及生質能等各類型能源,共有二十二條進入審查。最具爭議的是第十二條之一,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前一篇文章 2023年致護法朋友們的一封信 下一篇文章 2005後申請替代役 須符家庭、宗教因素 熱門新聞 01軌道經濟霸主 板橋車站超越北車2026.03.0902星雲大師全集【文叢】無聲息的歌唱─我寫物語的話2026.03.0903台北小巨蛋萬人皈依 祈世界和平2026.03.0904李慧母女 擊法鼓傳承信仰2026.03.0905曾文宏伉儷 率團獻燈結法緣2026.03.0906陳鄭秀子 走在光明與希望道路2026.03.0907張素英 信仰傳承深植菩提2026.03.0908蔡有娣 點亮心燈世界更光明2026.03.0909陳阡蕙 匯聚正能量照亮世界2026.03.0910星雲二則2026.03.0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2026藍白合 全民調獲共識中選會人事 主委游盈隆過關賴總統籲國人植樹 創造永續家園藍原中央黨部 非不當黨產海鯤艦5度潛航測試 挑戰更深水域盧秀燕二度訪美 傳將拜會美政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