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條例草案 交黨團協商 |2022.12.30 語音朗讀 60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多數條文都未取得共識而被保留,但召委賴瑞隆表示,昨天是本會期經委會最後一天會議,讓保留條文先出委員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此次修法涉及到光電、離岸風電、地熱及生質能等各類型能源,共有二十二條進入審查。最具爭議的是第十二條之一,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前一篇文章 2023年致護法朋友們的一封信 下一篇文章 2005後申請替代役 須符家庭、宗教因素 熱門新聞 01陸建匈塞鐵路 塞國段全線通車2025.10.0502全球佛光人 雲端共識和諧和平2025.10.0503埃及熱氣球映門農巨像2025.10.0504以愛育才 20教師獲頒星雲教育獎2025.10.0505菲律賓宿霧強震 佛光人馳援賑災2025.10.0606高市早苗 電視台主播邁向首相寶座2025.10.0507虎頭埤風景區 推動纜車BOT案2025.10.0508心保和尚闡述《八大人覺經》修行是生命最好的投資 2025.10.0509【修行在人間】佛心的慈視52025.10.0510【人間行者心】感恩茶會 一場殊勝的相遇2025.10.0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總統國慶談話 聚焦6大關鍵力國防院台北安全對話 充斥信川論李洋備詢首秀 卓揆幫腔國慶預演 雷虎小組噴彩煙藍黨魁選舉電視政見會 鄭麗文:2026藍白合 該讓就讓海洋產業專區 培訓逾4千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