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條例草案 交黨團協商 |2022.12.30 語音朗讀 631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多數條文都未取得共識而被保留,但召委賴瑞隆表示,昨天是本會期經委會最後一天會議,讓保留條文先出委員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此次修法涉及到光電、離岸風電、地熱及生質能等各類型能源,共有二十二條進入審查。最具爭議的是第十二條之一,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前一篇文章 2023年致護法朋友們的一封信 下一篇文章 2005後申請替代役 須符家庭、宗教因素 熱門新聞 01【研朱札記】《臺灣文學》的 誕生地──山水亭2026.01.2702屏東.春日 太陽之子南島風 陶壺印記排灣情2026.01.2603吃素好體力 霍諾德登頂101 2026.01.2604佛光山職員歲末聯誼 祈願和諧共生2026.01.2405【海闊天空】廢墟中重建 塵土之上的伊拉克2026.01.2406【藝象空間】內觀造景 哲人哲思 ──楊英風的大乘景觀2026.01.2507澤倫斯基瑞士演說 控俄飛彈含台灣零件 2026.01.2408【文化遺產】世界最大石雕佛像──樂山大佛2026.01.2309金光明寺送暖 音樂饗宴12年不輟2026.01.2310完成星雲大師心願 2027大學校長會議 南華大學承辦2026.01.2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陳菊辭監察院長 李鴻鈞代理睽違24年 央行啟動新台幣改版海鯤號6度海測 台船:安全無虞下交艦金門馬 逾千大陸跑者成亮點陸海警侵擾金門 海巡署強勢驅離蘇嘉全掌海基會 籲恢復兩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