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條例草案 交黨團協商 |2022.12.30 語音朗讀 59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多數條文都未取得共識而被保留,但召委賴瑞隆表示,昨天是本會期經委會最後一天會議,讓保留條文先出委員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此次修法涉及到光電、離岸風電、地熱及生質能等各類型能源,共有二十二條進入審查。最具爭議的是第十二條之一,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前一篇文章 2023年致護法朋友們的一封信 下一篇文章 2005後申請替代役 須符家庭、宗教因素 熱門新聞 01【何處不交朋友】 謝謝良醫2025.08.1102善念是財富 也是幸福之道2025.08.1003佛光會訪越南 推人間悅讀、贈輪椅 2025.08.0904【閃文集】黃金杯2025.08.1205智利佛光山 祝福寶寶平安成長2025.08.1206想念2025.08.1007瑞士佛光山重建 法蘭克福佛光人支援搬遷2025.08.0908佛光山佛館 台灣最強博物館2025.08.1309盧秀燕訪澳 倡星雲大師五和2025.08.1110【論愛談情】把愛說出口2025.08.1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核三公投 藍綠黨主席催票救災不力 卓揆鬆口內閣改組鄭麗君:爭取關稅不疊加盧秀燕訪澳 倡星雲大師五和關稅疊加 藍綠首長都憂心我輸美關稅 原稅率疊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