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下詔:「古時候,年歲豐收,則薪俸增加,年歲歉收,則薪俸減少,表示官員跟人民一體,同喜同憂。現在,用豐收年歲作為最高標準。天下沒有災害,御廚房膳食,各種全備。如有災害,則分等級降低減少。從十一位公爵開始,六司、六卿,分別前往各郡各封國,負責保護平安,無災無難。也以歲收等級,決定薪俸。禁衛官(郎)、隨從(從官)、中央政府官員(中都官吏),直接領受中央政府薪俸的,當嚴密注意御廚房的膳食多少,作為標準,或增或減。這樣才能使上下同心,推廣農耕,安定民生。」
新政府的制度,就是如此繁雜瑣碎。因豐收的等級無法確定,計算的方法無法精確,以致官吏始終領不到薪俸。因而各人在各人的崗位上,利用職權,貪贓枉法,收取賄賂,自己供養自己。
傳統政治上最嚴重的兩大致命污點,一是刑求,一是貪污。連最英明的君主之一──清王朝玄燁大帝,都公開承認,官員不貪污是不可能的。這是一個使人沮喪的訊息。國家的法令,交給貪贓枉法的官員,就等於把武器交給江洋大盜。王莽的改革,失敗在吏治腐敗;王安石的改革,也失敗在吏治腐敗。事實上,任何一個王朝的滅亡,都滅亡在吏治腐敗。
官員貪污,開始的時候,往往由於薪俸收入不能維持生活。或即令維持生活,卻不能維持尊嚴。但是,貪污一旦起步,社會上成了風氣,則薪俸即令可以維持他的生活和尊嚴,貪污也不會停止,因為他還要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