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日公布今年「每人基本生活費用」調升為19.6萬元,明年5月報稅時適用。圖為高雄鳳山一處賣場。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又有減稅小確幸,財政部昨日公告202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9.6萬元,較前一年增加4000元,明年5月報稅適用,共230萬戶受惠,減稅利益約15億元;若加計調升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等利多,合計減稅利益達117億元。
在減稅雙引擎下,雙薪4口家庭(假設不適用身心障礙扣除額)綜合所得淨額可較去年減少3萬元,以5%稅率計算約省稅1500元;以最高稅率40%計算,可省稅1.2萬元。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為保障民眾基本生活所需,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課稅,若申報戶的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依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兩者差額可進一步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額減除。
依規定,納入與基本生活費總額比較基準的包括: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及長照特別扣除額。
較去年增4千 減稅15億元
財政部依《納保法》規定,參照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2萬5948元的60%,昨日正式公告今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為19.6萬元,較去年度增加4000元,預估受益戶數為230萬戶,減稅15億元。
除了基本生活費調高,財政部去年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達到法定標準,公告調升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等,也將於明年報稅適用。
以雙薪4口之家、育有2名大學子女為例,假如去年綜合所得總額150萬元,免稅額35.2萬元(8.8萬×4)、標準扣除額24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1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5萬元,前述免稅額加扣除額合計65.2萬元,與基本生活費76.8萬元(19.2萬元×4)比較,可再從所得總額減除11.6萬元,另外再加計薪資特別扣除額40萬元,所得淨額為33.2萬元。
而今年在同樣所得條件下,免稅額提高到每人9.2萬元、標準扣除額提高24.8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41.4萬元、基本生活費19.6萬元,算下來所得淨額為30.2萬元,比去年少3萬元,以適用5%稅率計算,省稅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