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愛刷茱麗葉
疫情期間,電子支付確實好用,可免去許多不必要的接觸,但我不為所動,實是有一本血淚故事。
大學畢業,剛有經濟能力時,我辦了人生第一張信用卡,有一卡在皮夾,這才像是年經有為的社會青年。刷、刷、刷的消費習慣,真是輕鬆又愉快、寫意又瀟灑。
漸漸地心愈刷愈大,喜歡就刷、想買就刷、看到就刷,帳單從一開始可以全額付清,到淪為只支付最低應繳金額。吃家裡住家裡的我,不知循環利息的可怕,還是快樂的刷啊刷、買呀買,不知死活的只繳最低應繳額,每個月無限制地超支享樂,直到那一天。
家中父母一直很開明,相信孩子在外的行為,從不拆小孩的信件,但那一天狗兒咬破我的信用卡帳單,母親將裂成三片的帳單拼起來一看,發現女兒的負債高達六十八萬,那時我才畢業不到兩年。
當晚的家庭會議氣氛凝重,我的印堂發黑雙腿發軟心兒發酸,一家之煮的媽媽說話了:「妳的卡剪掉,我幫妳還清債務,每個月發薪還我一萬塊,自己人不收利息。」我還了快六年才還完。
自此無債一身輕,自制力低於水平線的我,以現金支付才能量入為出,四個小朋友給得快,存錢追不上。
電子支付於我,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老式購物行為於我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