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社記者觀龢綜合外電報導】泰國教育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開學後每所中小學在早上升旗後,要依據學生的宗教信仰舉行誦經儀式,各校每月至少舉辦二次宗教活動,形式可多樣化。
根據教育部的目標,從二○○ 九學年度起將增加各校在宗教、道德教育方面的投入,讓學生學習更多的宗教知識,養成良好的道德觀念。
這份通知包括四項內容:要求學校在早上升旗後,要舉行誦經活動,各校可根據學生的宗教信仰安排;定期組織各種宗教活動,包括宗教文化學習、誦經練習等;活動單位可以是班級,或年級、學校,時間以學時為單位。
以上內容從二○○九學年度開始執行,並將長期執行,對於非信仰佛教的學生,校方應為其提供適宜的宗教活動場所,並向所屬管理單位呈報。各教育局及學校直屬管理單位,須為學校提供促進措施,並向基礎教育委員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