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冠一號公費適用範圍再修改,新增列3條件。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衛福部昨(8日)發出公文,自9月15日起僅限65歲以上等高風險民眾使用公費清冠一號,不符合條件的確診者得自費購買。該政策公告後引發外界不滿,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更發新聞稿砲轟衛福部。衛福部緊急開會討論,修正公費清冠一號適用範圍,包括高燒不退、咳嗽明顯兼具喘症、咽痛嚴重,飲食困難三條件可用。
中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柯富楊表示,衛福部昨天臨時公告清冠一號公費使用範圍,比照西藥的抗病毒藥物,此做法根本忽視中藥的藥性,且把國人分為兩類人,一國兩制。清冠一號對於輕症介入能避免重症發生,而抗病毒藥物雖然也是有類似的作用,但副作用多,許多人不能使用,清冠一號的好處完全被排除。
衛福部稍早緊急召開會議,修正條文增加三條件,確診新冠肺炎呈現任一中醫急迫病勢:高熱不退(體溫39度C以上持續2日);咳嗽明顯,兼具喘症;咽痛嚴重,飲食困難。
衛福部並表示,實施2周後再根據情況調整,是否考慮孕產婦及兒童,還有其它適用中醫病勢範圍。
衛福部雖緊急增加三條件,但柯富楊認為仍有不足,特別是兒童使用,台東基督教醫院就是兒童專責醫院,都是提供清冠一號,盼衛福部恢復全部確診者的公費使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表示,昨發出公文後,基層診所及中醫師有針對修訂的使用範圍給予回饋,因此今天早上緊急召開會議討論,早上會議也納入中醫師以及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的意見。
王必勝表示,清冠一號不應該用抗病毒藥物的使用思維,中藥應納入「病勢」的概念,因此加入三個給藥條件,也認為增加三條件後,不會太過限縮使用。新增條件今天下午將正式發文至各醫療院所。
王必勝表示,修正增加的三條件,都於9月15日上路,而新增的三條件,將先試行2周,確認後續是否增減條件,九月底將會再與相關醫學會等召開會議討論。特別是中醫師團體認為兒童與孕婦也應該納入高風險族群,屆時將會再看相關實證。
王必勝強調,限縮公費清冠一號的使用對象「並不是經費不足」,而是清冠一號也是屬於防疫相關物資皆需要納管,只是過去中藥並沒有明確的那管條件,因此這次才會討論使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