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文瑛
最近因為好友跟我要多年前合作研究的青少年犯罪資料,注意到一個現象:明明少子化讓我們更重視教育,近幾年的青少年犯占總嫌犯比,卻不降反升。當晚,我失眠了。腦海中輪番出現曾與我深度晤談的少年犯。
影像最清晰的是一位十六歲少年,他有最優等級的智力測驗表現,家庭小康,人長得好,字也漂亮,但犯罪紀錄卻是可怕的「結夥搶劫」。
「你搶了錢?」「沒有,我負責把風。」「你缺錢?」「我不缺錢,但他們缺人。」我以為自己聽錯了。「你不缺錢,為什麼他們缺人你要去?」「因為他們是我兄弟。」「你知道去了可能被抓嗎?」「知道。」他又說了一次:「他們是我兄弟。」
我們教孩子要有情有義,結果他們真的為朋友兩肋插刀,甚至賠上人生!他們有人衝動仗義,有人敏感重情,但都「以兄弟為己任」,頗有「人不驃悍枉少年」的氣概。我好想知道,這中間究竟出了什麼問題,直叫青春變色、珍珠蒙塵?
我終於弄清楚了,逃學是關鍵因素。更具體地說,他們都經歷了「成績跟不上(或編入後段班)→蹺課→接觸幫派→逃學→加入幫派→犯罪」的軌跡。重點是,為什麼會逃學?
「老師看不起我,覺得我是沒法教的小孩。有時我不理他,有時我就說:要你管?我不去學校就不用看到他們。」
「老師喜歡成績好的,看不起成績不好的。我比較乖的時候,只覺得:哇,待遇差好多喔!後來,會把丟我考卷的老師轟出去。」
「變壞」其實不是他們的選擇,只是學校不在意孩子是否快樂,也不關心他們是否學到東西,他們的存在顯得多餘、沒有意義。
「老師知道我聽不懂,只要我上課不玩球、不講話,睡覺也沒關係。」
「主任叫我不用去上課,除了導師課,其他時間就到他那裡幫忙修東西或出公差。」
當學校充滿壓力、挫折、看不到希望,「逃離」成了一種誘惑;而在外遊蕩時,剛好外面的世界給了他們內心渴求卻一直無法得到的溫暖、肯定及認同。
「外面的朋友把我看得很重要,只要沒見到我就會到處找。跟他們在一起,至少有被重視的感覺。」
但學校卻寧可不看見他,對有些老師而言,「問題學生」不到校更省心。有位少年就說:「國三時,訓導主任跟我達成協議,只要我不去學校,他就給我畢業證書。」
當兩年研究計畫結束,跟他們道謝時,那位十六歲少年突然問我:「老師,你還會再來嗎?」我喉嚨一緊,滿臉通紅,說不出話來,慚愧於自己也只看見「犯罪問題」,並沒有真正「看見」這些青少年。
《聖經》說:「有個人有一百隻羊,如果走失了一隻,難道他不會把九十九隻留在山上,去尋找那隻迷失的羊嗎?」
每年四萬多個青少年犯,雖然占青少年人口比例不到百分之二,總數卻可以坐滿四個天母棒球場。從學校開始的逃學問題,最終變成社會問題。
學校,是幫助學生發揮個人潛能的地方,而不是用成績貼標籤,讓學生放棄自己的地方。也許,我們無法像蘭潭國中謝明沖老師那樣,用堅毅的愛親自找回逃學的孩子們;至少我們可以用心提供有趣、多元的社團,讓不同能力與興趣的學生,都能在學校體驗到學習的樂趣,找到自己的優勢。這樣,或許我們就能為找回那四萬多隻迷途的羔羊,共同歡欣慶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