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姓男子從事齒模製造,國中學歷的他幫民眾補牙、根管治療,建物門口貼有營業時間告示。圖/unsplash
【本報彰化訊】彰化縣楊姓男子從事齒模製造,國中學歷的他多年前就曾因充當牙醫密醫幫民眾補牙等二度被判刑、並緩刑,但他仍再度幫民眾補牙、根管治療,6年內獲利2548萬元,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醫師法將他判刑7月,此次不得緩刑,並得沒收全部犯罪所得。
判決書指出,楊男(60歲)並未依法取得醫師資格,卻從2016年起購入牙科治療臺、診療器械及相關藥物,在埤頭鄉其住所掛上「永全」招牌,還有張嘴露齒照片,主建物門口貼有營業時間告示。
楊男從2016年到今年3月長達6年幫病患看診,從事補牙、修磨假牙、安裝假牙、根管治療等醫療行為,所得收入高達2500多萬元,直到今年3月才被彰化縣衛生局稽查人員會同警方當場查獲,並扣得相關醫療器材及藥物、簿冊等。
楊男僅國中學歷,且領有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他在1998年間即曾違反醫師法執業3個月,在2007年執業4個月被查獲,分別被判刑1年6月、1年3月,均緩刑,但他後來仍違法執業。
法官認為,前二次法院均給予楊男緩刑機會,他仍不知警惕,鋌而走險再犯案,顯未能從前案中記取教訓,法治觀念薄弱,且被告擅自執行醫療業務,期間非短,對於接受療程看診者身體健康造成潛在性危險,且未受主管機關監督,影響病患權益及醫療品質,被告犯後雖坦承犯行,但對於犯罪實際所得閃爍其辭,與扣案帳冊記載明顯懸殊,因此將他判刑7月,此次不得緩刑,並沒收全部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