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網路遊戲實況主丁特揭發,某網路遊戲的機率性道具實際製作機率遠低於官方公告機率,引起遊戲玩家們連署《轉蛋法》,後續經濟部著手修正《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行政院消保處昨天指出,已審議通過經濟部所研擬草案,增訂應揭露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的機率,將由經濟部依法公告。未來若業者違法,且沒在期限內改善,將開罰3萬到30萬,再不改最重可罰到50萬元,且可按次處罰。
消保處表示,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中獎機率公布與否,是影響消費者交易決定的重要資訊,也容易衍生消費爭議,因此增訂業者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以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的機率;而為了讓應揭露範圍更明確,也將明定中獎機率的定義,意指遊戲內消費者付費後,取得機會中獎商品,或另完成活動設定條件始能獲得獎項的機率。
消保處指出,明定機率揭露的範圍包括「有提供直接或間接、部分或全部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亦即,只要涉及付費購買,不論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形式如何轉換、轉換次數,都應公布中獎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