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為推動減碳生活,昨日起民眾自備環保杯前往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等4大連鎖業者購買飲料時,業者應提供至少5元優惠。北市環保局昨起全面稽查,300家業者無違規;新北市查到有Pizza Hut及迷客夏等兩家不符規定,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1200元。
新北環保局表示,4大連鎖業者門市自7月1日起,應於營業場所標示「自備飲料杯省_元」字樣,每字邊長至少5公分,以利消費者清楚得知提供自備優惠訊息並確實提供折價優惠,如有違規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到6000元罰鍰,並要求業者改善。
新法上路首日,包含星巴克宣布直接加碼至每杯省10元,統一超商則是每月1日加碼省7元。全家便利商店、麥當勞則另設置循環杯租借服務。有店員表示,目前看不出來差異性,參與人數跟過往差不多。
桃園市環保局表示,昨天派出83名稽查員,完成322處輔導稽查,全數符合規定。嘉義縣環保局長張根穆表示,該縣約279家連鎖便利商店、速食店、飲料店、超市等,昨天起已稽查販售業。
此外,因環保杯定義恐會引起爭議,新北市消保官主任王治宇說,環保杯不能拿別家業者紙杯,或是其他瓶瓶罐罐使用,會再了解是否有相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