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中介服務法 納管臉書YouTube

 |2022.06.30
614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規畫規管五大類平台,其中如臉書、YouTube等有效使用者230萬以上的平台,可能被納入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若違反單一義務,最高可開罰1000萬元。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數位中介服務法》的前身就是《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委員們討論後,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和國際管理趨勢,決定變更法令名稱,更為貼切管理中介服務內容。

NCC官員說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共計11章,規範對象主要分成五大類,第一類、第二類是連線服務者、快速存取服務者,對應業者如光世代、凱擘大寬頻等;第三類則是資訊儲存服務者,像是VMware。

第四類是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像是Dcard、奇摩拍賣、YouTube、臉書等,要負擔義務包括內部及外部的異議機制、認證舉報者、賣方資訊揭露、加重透明度報告、線上廣告揭露廣告標示、決定廣告投放參數等義務,違反義務可開罰50萬元到500萬元。

第五類是「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將會被要求負擔最多義務,由於對社會影響力最大,初步規畫是針對有效使用者230萬以上的平台,「標準是參考歐盟用人口一成做計算,數字是否適合或是要看其他條件還可以再討論」,後續會認定公告,預期臉書、YouTube應該都屬於此類。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