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促使更多業者投入減碳工作,環保署今年修法擬擴大碳盤查對象,化石燃料及電力排放溫室氣體達到二點五萬公噸以上的製造業,也被視為「排碳大戶」,必須強制執行碳盤查。環保署昨表示,初估約有三百家適用,以電子零組件為最大宗,加上既有的二百八十七家「排碳大戶」,明年起約有六百家需要碳盤查。
環保署昨天舉辦法規研商會議,業者跟相關政府單位沒有太大意見。環管處長蔡玲儀表示,初步盤點,修法後新增的碳盤查對象不會超過三百家,加上目前既有的二百八十七家,明年需要依照溫管法進行盤查登陸的對象,原則上約為六百家以內,今年就會開始啟動輔導。
若碳盤查對象擴大,外界擔憂查驗機構量能可能不足,蔡玲儀表示,目前全台有七家查驗機構,約一百名查驗人員,經濟部正在輔導多個財團法人新設查驗機構,希望年底前可設置完成,此外過去第一批碳盤查對象已執行多年,但每家約耗時五個工作天才能完成查驗,未來會訂定查驗指引,希望簡化流程和天數,減輕相關單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