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不尊重公共財 尖石巨木群要封山 竹北石牛掛障礙手冊 建議改列甲級管制區 加強巡守
新竹縣尖石鄉北得拉曼山巨木群,兩千年紅檜遭遊客拿刀斧猛砍,鄉民發現後責罵遊客:「你們有病嗎?連神木也敢破壞!」遊客竟說:「就是因為有病,才需要神木來治。」
泰雅族長老要求林務局處理,否則不排除「封山」,而中醫師也斥為無稽之談,說「熬煮神木」可能吸收過量的生物鹼而送命。
撇開迷信不談,破壞公物一事,顯示台灣民眾沒有公德心、對公共財的不尊重。廣義的公共財包括天然景致及人文建築等,譬如很多風景區的樹幹、岩壁或古蹟牆上,常被遊客刻上「╳╳╳到此一遊」,卻始終未見政府提出預防、處罰措施。
同樣在新竹,卻有個創意作法,讓人耳目一新。竹北的縣治區儒林橋旁,綠地上有一對石雕的牛媽媽和牛寶寶,但牛尾、牛角都被破壞,當地作法是發給石牛「身心障礙手冊」,提醒大家愛惜公物。
新竹縣有十八個社區獲得內政部補助,進行社區改造,縣政府安排學者指導民眾,學習營造社區特色,還將儒林橋旁的綠地提供給學員「動手做」,學員腦力激盪,有人覺得應將受損的石牛修復,也有人主張維持原狀,以顯現另一種美感。
經討論後,學員決定不修復,但特地製做一張「身心障礙手冊」掛在石牛身上,手冊註明的障礙類別是「斷角斷尾」,等級是「重度」;這個創意雖然讓人莞爾,但中小學的校外教學若能安排參觀,其實相當有教育意義。
觀念的改變是「治本」方法,但要長期才能見到效果,眼前仍需預防破壞、事後懲處的「治標」措施。砍兩千年紅檜觸犯森林法,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至於「到此一遊」等行為,不能僅視為塗鴉而「微罪不舉」,至少應罰當義工幾天;當然,「微罪」舉發有困難,但克服萬難、為民服務,不就是政府要做的事嗎?
石章如(苗縣南庄/社區改造)
報載新竹縣尖石鄉北得拉曼山巨木群,遭遊客當成藥材,拿刀斧猛砍,破壞生態甚巨,但北得拉曼山只屬乙級山地管制區,無法禁止民眾進入,鄉公所只能柔性勸導。
不過筆者以為,北得拉曼山既然屬於山地管制區,神木竟會被破壞,顯然鄉公所及林務局等單位,難脫失職之責。
建議把北得拉曼山提升為甲級山地管制區,除加強巡守及臨檢外,對進出民眾也應嚴格管制,並徹底檢查民眾有無盜採情事,一旦查獲絕不寬貸,以保護國有林地珍貴資源。
宋隆俊(台北市/電視台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