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部分房東因擔心房客於租屋處獨立設戶籍,搬遷後戶籍未遷出,造成實務上有房東以租約或口頭方式禁止房客設戶籍。內政部昨天表示,依據《戶籍法》規定,房客搬家戶籍未遷出,房屋所有權人可依法申請將房客戶籍遷至當地戶政事務所,無須擔心。
內政部指出,為讓房東更放心讓房客設籍,即日起增加線上服務,當房客搬遷而未遷出戶籍時,房屋所有權人只要掃描上傳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以及同意戶政事務所運用「地政資訊網際網路查詢系統」,查核確認房屋所有權內容,經戶所查證房客確實已遷離戶籍地,並辦理後續行方查詢無法查到,就會將房客全戶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
此外,內政部昨表示,即日起,當父母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有一方因死亡或受監護宣告須變更登記者,只要符合申辦資格,使用自然人憑證,就可上網申辦,省時更便民。內政部已陸續開放十六項戶政業務線上服務。如電子戶籍謄本、紙本戶籍謄本、國籍證明、掛失國民身分證,都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