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正進行《藝術教育法》修法,外界期待透過編列藝術教育專款、遴聘進用專業藝術教師、帶領學生參觀藝術館所等相關條文的修定,讓藝術教育在學校教育能正常化、正規化。但第一線校長、教師普遍認為,藝術課程在國小還能當興趣探索,到了國高中碰上升學壓力,往往成為遭排擠或壓縮的邊緣課程。藝才班老師坦言,要如何在國英數等考科課程中,排出時間上藝術課程,是藝才班老師最頭痛的問題。
北部某都會型國中校長坦言,國中遇上升學,不少學生在藝術課程選擇「放空」,或用來複習課業,甚至有藝術課程被挪去上學科,若無法打破觀念,政策美意也難落實。
課業負擔沉重 排課是最大挑戰
文化部為促進文化藝術與教育資源整合,四年前啟動文化體驗教育計畫,補助藝文團體走入校園,或帶學生進入藝文場所,進行藝文體驗。但審計部審查一○七、一○三年度的文化體驗教育計畫,發現體驗課程與學校課程媒合率不到四成,參與學生也偏重於國小階段。參與文化教育體驗的藝術團隊「曉劇場」表示,教案一學期至少四節課,不少合作過的學校反映,學生課業負擔已過度沉重,很難找到時間進行藝文體驗教育。
台中至善國中輔導主任蔡善閔是藝術科系畢業,擔任藝才班教師多年。他指出,「排課」是體制內藝術教育最大挑戰,要邀請藝術家駐校上課,光是「前置作業」便要耗費龐大人力心力。首先要找到不在意鐘點費低的熱情藝術家,接著要設法從校內擠得滿滿的課程中,排出少則四節、多則八節的時間當藝術課程,排好的課程還得送學校審理。
辦個藝文體驗 教師忙翻求配套
藝術家入校還得「裡應外合」,學校必須有一位老師與其搭配,一起合作編寫教案、處理校內繁瑣的行政事務等。此次《藝術教育法》修法的公聽會上,便有多位藝才班教師留言,藝才班教師要負責招生、展演、升學、課程規畫、評鑑等繁瑣工作,召集人僅減課兩節不足以應付,希望修法對校內負責藝術教育的老師有更多協助與配套。
藝才班面臨退場或轉型。但蔡善閔指出,在許多都會地區藝才班非常搶手。尤其在考私校熱之下,許多考不上私校的家長,會把上藝才班列為第二選擇,因為認為藝才班可以擁有迥異於普通班的師資與課程。許多上藝才班的家長也認同,即使學生畢業後不當音樂家或藝術家,至少在求學階段擁有「不同的美感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