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著作權法》、《商標法》及《專利法》修正草案,使台灣為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須修正之法案,補足最後一塊拼圖,將有利於未來加入CPTPP的諮商談判。
《著作權法》修正重點為將侵權情節重大的非法數位盜版、散布及公開傳輸行為改列為非告訴乃論罪;針對「侵權情節重大」,以侵害他人有償提供的著作、原樣重製、造成權利人一百萬元以上之損害三要件做參考。
《商標法》修法重點包括,增訂仿冒商標或團體商標之標籤等行為的刑罰規定,將對進口仿冒商標標籤、包裝等準備及輔助侵權行為科以刑責,可提升商標權人商品銷售與獲利,強化商標保護。
最後,為兼顧學名藥廠的權益,《專利法》增訂,若新藥專利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提起侵權訴訟,亦應使學名藥藥廠得就是否構成專利侵權提起確認訴訟,以免除學名藥上市後可能被控侵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