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房價居高不下,為遏止炒房,內政部推動《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修正草案,炒作行政罰將從原本最高五百萬元,大幅提高到五千萬元。草案送行政院審查後微調,增訂買受人若因重大變故,可例外不受預售屋換約轉售限制。
為遏止不動產炒作,健全交易秩序,內政部去年擬具《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草案報行政院,修法五大重點包括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重罰不動產炒作、建立違規檢舉獎金制度、私法人購買住宅採許可制,以及預售屋解約應申報實價登錄,並將其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內政部指出,該草案在行政院審查期間,經蒐整各方意見後有微作調整,除了明確規範不動產炒作的定義;另外,為達到立即重罰及遏止炒作的效果、並將不動產炒作的行政罰鍰上限,由五百萬元大幅提高到五千萬元,因此不另修訂刑罰處罰規定。
草案增訂,內政部得以公告方式,規定買受人在簽約後,因重大變故,例如非自願失業等導致無力繳款者,可例外不受換約轉售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