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案流程
立法院昨天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109名出席的朝野立委全數按下同意票。圖/余承翰
【本報台北訊】相隔17年,立法院院會昨天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全案公告半年後,須再經公民投票複決程序通過才正式生效。這也是歷史首次交付公民複決的修憲案。
過去7次修憲都交由國民大會或任務型國代,但2005年修憲時增訂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明定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須交由公民複決,且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以2020年總統大選的選舉人數換算,要超過965萬票才算通過,外界視為超高門檻。
公民複決 要965萬票才通過
由於修憲尚有公民複決關卡。蔡英文總統、行政院長蘇貞昌皆呼籲公民複決要投下同意票。蔡總統表示,修憲工程需要朝野合作,也需要世代合作,共同為年輕人投下同意票,留給下一代一個更好的台灣。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今年一月初開始處理「18歲公民權」修憲案,在國民黨團持續以民進黨團不聽在野黨意見為由缺席下,民進黨、台灣民眾黨、時代力量3黨團達成共識,以修正動議初審通過3黨團共提的「18歲公民權」版本,昨天送至院會表決。
表決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喊話「別當逃兵總司令」;多名時代力量、民眾黨及民進黨立委與青年團體穿上高中制服,呼籲朝野立委投下同意票。上百名高中生在立法院外靜坐「監票」。青年團體呼籲立委,若不給18歲年輕人投票權,2年後年輕人依然能夠取得投票權,「大家都遇得到」。
國民黨團原先對該案態度未明,經討論最終決議投下同意票,形同朝野達成共識。最終表決結果以109人出席,全數同意,通過憲法修正案在立院需立委總額4分之3出席、出席立委4分之3同意之門檻。
據內政部最新人口統計資料,截至今年2月底,全台2331萬人口中,年滿19歲有24萬3335人、年滿18歲22萬2255人、年滿17歲21萬5248人、年滿16歲20萬5026人。
若是「18歲公民權」修憲案順利通過公民複決程序,逾42萬名今年已滿16歲、17歲,原本沒辦法參與2024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的高中生們,將可望以「首投族」身分參與投票。
另外,中選會表示,年滿20歲的國民,始具有修憲複決公投的投票權;至於是否併11月26日九合一大選,屆時將由中選會委員決議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