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亦純
一個老翁拿了十個銅錢,到錢莊要求掌櫃換銀票,掌櫃見銅錢成色不足,不想兌換。兩人吵了起來,引來好奇的人群圍觀。
突然有一人大喊老翁的名字,謂之受老翁之子所託,帶回十兩銀子,現在就地請他收。老翁請掌櫃將錢過秤,一秤居然有十兩八錢,秤面背著眾人,掌櫃起了貪念:「這樣好了,剛才你不是帶了十個銅錢來,現在我換銀票給你,你將銀票及銅錢帶走,銀子留下來如何?」老翁一想覺得有理,點頭表示成交。
待老翁走後,旁觀者偷偷向掌櫃說那老翁是老千。
其中可能有詐,掌櫃急忙檢視銀兩,居然只是外表鍍銀而已。
掌櫃找上老翁家中要求退還銀票,於是兩人鬧上官府,老翁否認那些銀兩是他的,當庭審理,掌櫃居然被斥回。
因為他說是銀子十兩,可是一秤居然是十兩八錢,顯然與事實不符,所以老翁是無辜的。
古言吃人八兩須還一斤,心術不正者,以不正當手段貪圖他人之物,縱有得手之時,但難保永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