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怡君台北報導】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昨天決議美體考究公司、萊祥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和桑美妍企業資訊社因為廣告不實,分別處二十五萬元、五萬元和五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美體考究公司於雜誌刊登「紅酒酵母系列」商品廣告,其中「名人採訪錄」登載陳柏諭肖像及簽名,內容是她在廣告中以言詞反映其對商品意見及親身體驗結果,因其足以增強廣告說服力,有效取信消費者,但陳柏諭卻否認曾試用該商品與採訪內容陳述,而美體考究公司也無法提出具體事證,公平會以違反公平交易法,處二十五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萊祥公司於郵購型錄目錄刊登「耳穴窈窕貼片」商品廣告,內容宣稱「刺激耳穴瘦身法七天減掉四公斤」,以及桑美妍企業資訊社於網路上刊登「KT-3666美容瘦身推脂按摩器」商品廣告,宣稱「減少多餘脂肪,按摩頭皮可預防掉髮」等內容,皆無醫學學理或臨床實驗的依據,認定兩者皆屬廣告不實,因此各處五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