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訴諸WTO解決飛利浦爭端 智財局:願諮商
【本報布魯塞爾電】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三十日發布台灣對飛利浦強制授權案調查報告中,建議台灣在兩個月內採取補救措施,修改專利法及撤銷強制授權的決定,否則將採取行動,訴諸世界貿易組織(WTO)國際貿易爭端解決程序。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昨天表示,台灣接受WTO入會檢視時,其他會員國並未對台灣的專利法提出疑義;若台歐雙方在個案處理、法律解讀上有誤解,台灣願進一步諮商。
飛利浦公司可錄式光碟片(CDR)專利引發台灣官方同意強制供國碩科技使用,無需繳交權利金的問題,多年來陷於僵局,飛利浦在台灣訴願無效之後,去年一月間向歐盟執委會提起控訴,指台灣官方違反WTO「與貿易有關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規範。
歐盟執委會於去年三月一日宣布,依據「貿易障礙規定」,對這項強制授權案展開調查,三十日發布相關報告。
主管貿易政策的歐盟執委曼德森說:歐盟完全支持在特殊情況下使用強制授權,但卻無法接受濫用這一措施。
智慧局強調,台灣專利法是直接引用TRIP條文,台灣加入WTO時,各國並未提出疑義;如果是在執法時才發現有技術問題,或者某些面向應該做得更細緻,雙方可以進一步溝通。